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为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。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,党校系统与国有企业人才建设的深度融合,正成为深化国企改革、推动市场化转型的核心驱动力。
中共中央印发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
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202508/content_7036044.htm
一、修订背景与意义
时代需求
新《条例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旨在健全党校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,强化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、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的作用。
时隔6年的更新
本次修订是继2019年版本后的首次调整,聚焦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需求,强调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,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。
二、核心内容与重点变化
(一)党校定位与原则
根本属性
明确党校是“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”,是党委的重要部门,承担教育培训干部党员、思想理论建设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智库功能【第二条】。
新增工作原则
在原有“党校姓党、实事求是、质量立校、从严治校”基础上,新增“守正创新”和“系统观念”原则,要求统筹资源、增强工作协同性【第四条】。
(二)核心任务与培训目标
基本任务扩展
新增“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”“开展国(境)内外合作交流”等任务,强化党校在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中的作用【第五条】。
学员教育目标细化
突出“深刻领悟‘两个确立’决定性意义”“提升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本领”“反对特权思想”等要求,强调政治能力与履职能力并重【第六条】。
(三)教学与科研创新
课程结构刚性要求
- 市级以上党校: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占比 不低于70%;
- 所有主体班次:党性教育课程占比 不低于20%,1个月以上班次需安排党性分析【第二十六条】。
教学方法革新
推行案例教学、模拟式教学等互动模式,加强网络平台建设,推动优质资源直达基层【第二十八条】。
科研与决策咨询
要求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研究,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智库支持,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【第三十三条】【第三十五条】。
(四)管理体制与责任落实
党委主体责任强化
- 领导干部讲课课时占比 不低于20%,干部培训情况与任职晋升挂钩【第八条】。
县级党校分类建设
对基础薄弱的县级党校,允许加挂市级党校分校牌子,整合资源提升办学水平【第十二条】。
(五)学员管理从严化
请假制度
累计请假不得超过总学时 1/7,超时即退学,杜绝“训而不实”【第五十二条】。
考核与纪律
学员考核结果反馈组织部门,违纪者可被通报批评、责令退学甚至党纪处分【第五十一条】。
三、落实要求与保障机制
执行监督
各级党委需定期检查《条例》执行情况,违规单位及人员将被追责【第七十一条】【第七十二条】。
资源保障
- 经费列入政府预算,基层党员培训可使用留存党费补充;
- 加强数字化建设,推进图书馆、信息化设施升级【第六十六条】【第六十八条】。
师资队伍建设
专职教师占比 不低于40%,建立“名师工程”,完善教师准入、考核及退出机制,并享受国民教育教师同等待遇【第五十六条】【第五十七条】。
四、修订亮点总结
| 领域 | 2019年版 | 2025年修订版 |
|---|
| 工作原则 | | |
| 课程比例 | | |
| 县级党校 | | |
| 请假制度 | | |
| 智库作用 | | |
此次修订通过强化政治引领、优化培训体系、压实主体责任,为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,凸显了党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战略支撑作用。随着资源向基层延伸、数字化培训覆盖面扩大,国企改革有望从“政策驱动”迈向“内生驱动”新阶段。
国企改革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,北清纵横长期实践于国有企业改革前沿阵地,将持续在政策落地、痛点攻坚、能力培育、生态构建中,坚持实事求是、解决问题导向,输出以专业性、中立性与资源整合力为核心的专业价值。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,北清纵横将从“方案提供者”升级为“改革共创者”,助力国企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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